爬格子

看到“爬格子”的说法,是在季红真的一篇散文《种纸田》中:

因其爬格子和躬耕的形体特征也颇为相似,突出了劳作的意义。

查百度百科,“爬格子”指因写文章要用带格子的草稿纸,所以用来形容勤奋艰苦写作。那大约是三四十年前电脑尚未普及的年代里对于写作的一种说法,正如今日的作家时常戏称自己为“码字”一样。

学生应当对爬“格子”的“格子”不会陌生,即便今日他们在期末考试的语文试卷上,面对排列整齐的方格还是要一个字一个字地爬,而任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人无不对此饱含记忆。不论别人作何感想,我是觉得那绝不容易。尽管格数不多,高考作文也不过八百字,和作家数万字相比实是天壤之别,但要在极为有限的时间内思考和写作还要保证字迹工整,避免删改(后两者对我尤其难),便是把今日知名作家拉过来,也不见得能做得好。对于远离校门的成人来讲则更为遥远了,一年到头除了签名字登记也不会拿起几次笔来。

作家与学生不同,他们要在一本厚厚的红方格稿纸本上名下少则几万,多则数十万字甚至百万字。那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深耕久作。我时常回想起民国时代那些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作家们,可能连一张正经的书桌都没有,用着今日看来廉价,那时已是珍贵耗材的纸和笔写下一篇篇优美的文字。思及此处,我便理解了许地山的怨念——汉字造得太复杂了。

今天要是听见哪个作家仍旧用红稿纸来写作,当真是一件稀罕事了。我猜出版社也不会收,徒增工作量。电脑打字方便快捷,省时省力,还可任意删改,免去改写的一切麻烦,且绿色环保。毕竟作家是靠此赚钱吃饭的,效率是第一位。林清玄称日作三千,自称勤奋,对我,爬三千个格子要大半天,码字只要一小时。

对此,我只能庆幸我不是作家,我不靠它吃饭。而且我是敲代码的,代码敲得累了,适度爬爬格子,也能转换大脑,放松心情,休息眼睛。为此我养成了每个休息日上午阳光最明媚的时候坐在阳台的书桌上爬格子的习惯。少时二三小时,多则七八小时。三年下来我的中指关节难免变形,生了茧子,且总是带着洗不掉的钢笔墨水痕迹。我爬的格子也是真正的格子,它是5mm长宽的绿色方格本,以两行为一行写作,这样上下留有空隙方便做删改。三年下来(其实是两年半)共爬了六个本子,总计约40万字,共耗去约70ml墨水。爬格子的过程是畅快的,爬完是痛苦的。便在昨天我刚爬完二十万字的小说,我现在极其头疼要怎么把它转成电子铅字塞到我的博客里面去。除非我足够洒脱到置之不理。

爬格子的成果也并不总是可喜的。尤其是对于小说而言,总有没有构思好,不知道怎么写的时候,这时我通常不是搁笔不写,而是写废话充数。我怕一旦搁笔便又重复了从前码字的老路:因为迟迟想不好怎么写,最后干脆坑掉了,这几年我对“写作”的要求都是“不坑”,反正也达不到作家的水准,能表达出我想表达出的内容便可。根本上我写作的目的也只是想给自己留下点东西——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它是一部宝整的作品,因而免不了删改,这在格子本上尤其,即便我望了空隙也还是不够。因而我都是将初稿打字到电脑后再做删改,由此工作量多了不止一倍1

即便要面对这种种不便,手写带来的巨大收益还是使我无法割舍。带来这收益的并不是写下的文字,而是“写”这个本身。它能有效修复我被现代化信息社会林林总总的发明日益磨钝的大脑,使我还能维持毅力和专注度(新冠后,我丝毫没感到自己的记忆力有所减退),使我无法停止反省和思考。只要我还活着,我不会停止爬格子这件“娱乐休闲”活动,哪怕那每一个钢笔写下的方块字都永远留在格子本里,再无重见天日之日。

这便是我们所谓之兴趣。兴趣便是徒劳无收益,但是足以愉悦自己。

(于2023年6月)

  1. 现在有ocr了,这点再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