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的是家乡

回乡

国庆节回家的时候,我爸爸说我:“这么点儿的一个小娃子,为 什么要一个人跑到那么远的地方。”这两年,妈妈也在不断劝我回长春,回到离家近一点的地方,甚至使出种种条件利诱。然而从我大学毕业至今,甚至都没有过回家工作的念头,情愿漂泊在外地,也没有在哪里定居的意愿。

也许是读过了太多的诗与歌,在我想象里,家乡就应当是一个遥远的存在,而非触手可及。只遥遥地望着,那一汪愁思才能静静地化作百感千绪,撑起一片诗意般的人生。若是面对着仅有两个小时车程的家,还要在心里默念着“独在异乡为异客人,每逢佳节倍思亲”,则难免会有矫揉造作之嫌了。 还是“故乡眇千里,离忧积万端”来得诗意化些。只是哪怕积了“万端”的忧,忧的未必是“离乡”罢了。

这好不容易积蓄起的一汪愁思思的又是什么呢?愁着生活的困窘,明日的迷茫;思着往昔的逝然,父母的安否。若是能将父母带在身旁,那么这所谓的家乡,似乎不要也罢了。

也许只有在阴冷的冰雨中,怀念起故乡的雪;饭菜食之无味时,怀念起故乡的味道;毫无温度的房间里,怀念起故乡的暖气。对现状有不满时,才想起家乡的好。然而哪怕是家乡百般好,现状万分糟糕,若要回乡,还是要细细思索一番的。

家乡就好像冬日里温暖的被窝,一头钻进去容易,再爬出来,还是需要些勇气及一番斗争的。

安土重迁

说起来,中华民族对家乡的看重,也许不是 the most,至少是 more than some nations。其因由许是传统农业社会里的安土重迁,被土地所供养着的祖先,难以轻易离开土地。吃穿乃至住行皆是直接出自土地,一辈子都扎根在这一块土地上,被这土地深深地束缚着,有着极端的归属感。

古代农民那一方土地,比起今日常云的家乡似是要小得很了。从土地的归属感中被私自拓宽的,便是家乡的归属感。有趣的一点是,这归属感时常不是“我是家乡的”,而是“家乡是我的”。 除了古封建帝王“普天之下,莫为王土”的气魄外,家乡不会是属于某个人的,却会是属于这个地方所有人的,既是你的,也是我的,总之是成了这地区所居住的人的所有物了。一旦外地人进驻了,家乡便是被侵占了,外地人夺走了“我”的土地,夺走了“我”的山,夺走了“我”的河流,夺走了“我”的……一切。

哪怕是“安土重迁”的封建农村,“迁徙”也是难免的事情。地少,人多,每家每户数个壮丁,都要分得那属于自己的那一块田地。且不说他们是如何分,这地必然是愈来愈小了。当一处土地所承载的人口趋于饱和之时,必然有一批是要被挤出去的。被挤出的那一部分自然要去他处谋生。旧时的社会里, 总有未开发的土地稀释容纳这些无处可归的人口。隔了一代或两代后,抛却旧的故乡,而将这新的土地作为家乡了。

家乡是什么?

家是household,是home,是family,这三个英文单词,由无感情,再到感情的联结,虽所指略有区别,却是联系在一起不可分割。汇集到家乡的“家”里,三者却又汇聚成一了,少了哪一样,似乎都成不了家乡的。

家乡的“乡”又是什么呢?乡土的乡,乡亲的乡,省县乡的乡。乡是最小的城市单位,却给人一种又土又俗的感觉,这土和俗并非落后,而是接地气,有着无可比拟的历史性。就如同比起“XX市”,“XX城”更有历史的韵味。

家乡与故乡有着微妙的区别,家乡重在“家”字,故乡隐没了家的概念,转而强调这个“故”字,“故”是昔日,是曾经,曾经拥有过的,也带有了再也回不去的意味了。提到“家乡”,有种温暖的感觉,提到“故乡”,挥之不去是离忧,至及怀念。“家乡”许是暂别,那“故乡”便似是永别了。若是站在一片从未离开过的土地上,自我介绍说“我的家乡是这里”总还是有些别扭。若是带着朋友回归故地,为人家介绍“这就是我的家乡“便舒畅多了。同时这语气也暗示了曾经多次的提及,以及总有一日行将归来。家乡还是可以守望的,故乡却是只能遥望着。

现代的都市

现代社会里,家乡和故乡都可以是模糊的。若一个婴孩在A地出生,母亲的家乡在B地,父亲的家乡在C地,那么这个婴孩的家乡是在何处呢?若他由此在A地扎根成长,大可将A地视为他的家乡,只是A地的那些已经扎根了三四代的所谓土著居民未必承认罢了。若他中途又去了他乡,在他处生活过几年,这个家乡便更难算起了。

现在的都市社会远不是当年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极大,这些流动出来的,多数也不再是因资源的饱和而被土地排挤出来的,却是主动探求新鲜环境的居多。现代大都市容纳人口的潜力是无限的,容纳这些人的不是土地,亦不是乡土人情,而是规则和秩序。每当人口趋于饱和之时,只需纳入更多的规则,而维持这些规则需要更多的人。久而久之,城市成了一个“巨无霸”。生活在这种“巨无霸”城市里的人鲜有归属感,土著与外来者的矛盾极大,但被这城市固然的冷漠硬生生地冲淡了。

谈起家乡,就如同谈起父母一般,很难有理性化的思索。自己可以对它有一百句的埋怨,却不能容忍别人说他半句的不好。本地人都是善良温柔大方的,不好的都是外地人,坏事做尽的都是外地人;税都是本地人缴的,城市的发展都是本地人带动的,福利和利益却都被外地人占去了。

生活在这样冰冷无感情无人情的城市里,既无安全感,又有安全感。城市的庞大,正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概率上也难免会多出许多投机取巧之辈,段位低的行骗,段位高的暗地里操控着某些行业的脉络发展。但相比人情社会,这种由秩序统合的社会更有规则感。人情社会自然也有规则,却是经验性,都市的规则则是白纸黑字明码标价着的。即便没有“家庭”这个社会小团体作为后盾,也得以勉强安心地生活下去。

这样的城市,从它的定位起,就已不再是任何人的家乡了,少了乡土性,也少了地气。它只是国家用来容纳人口及操控经济的工具而已,也用来向外展示,和“乡”总觉得半分都不搭。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代或三代以后,土著和外来者的界限也会日益模糊。

终有一日,行将归去

在古代,“重利轻别离”的男子舍家弃子下海经商,在外漂泊十余年,最终总是要返乡的。而在现代,在大都市漂泊久了的年轻人,其中很大一部分也还是要回家,或是寻找其他二三线城市居住的,这其中又是以回乡的居多。我曾跟现在的舍友讨论过家庭亲属的问题,她说她家里的全部亲人都聚在一个地方,甚至就在一个村子里,逢年过节的时候,挨家挨户拜年就要走上很久。我的亲人却是分散在各处的,无论是近亲或是远亲,我也得以在大学期间走过许多地方。但近几年,随着年老的一批退休,年轻的一批成家,似乎是有回到家乡聚集的趋势了。

也许因为我们祖上就是迁徙过来的,天生就有漂泊的习性,不愿常居于一处。但家乡终究是家乡,家乡终究是最后的避难所,如今的漂泊也并非再是旧时的人口饱和。一旦在外不如意了,家还是最终的归宿。无论外界的形式如何之流转,家乡毕竟还有亲人在,还有朋友在,还有那个人情社会网在,还有……老屋在。

我如今称家乡而非故乡,大概便是暗示自己,也许终有一日还是要归去的。这终有一日,许则十年后,许则二十年后,甚至仅为两三年后。对于未来,终究难以预料。

我如今情愿漂泊在外地,并非外地较之家乡发达,或是外地较之家乡更舒适。只是,我还没有做好抛却一切杂念,静下心来生活的准备。

这许多年来, 我察觉到自己一直在寻找些什么。然而那个什么,尚是不甚明了的。待到我明了的那一日,大概也不必寻找了吧。那时也许便会搁浅下一颗漂泊的心,来认真地寻觅一处安逸的生活了。

就当下而言,我还是宁愿让家乡成为那个守望的存在,娓寄着诗情画意的念想,作为憧憬,也作为归宿。

(于 2016年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