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吉他与火星

我们是在大学音乐社团相识的。那是一个爵士乐社团,我并不是社团的成员(毕竟我什么乐器都不会),我只是应一个朋友之邀时常陪她去参加社团的小型聚会。会上他用吉他弹了一首《I Hadn't Anyone Till You》,让我印象深刻。他对我倒是没什么印象,但是他看上了我朋友——一个长相算不上极美,但是侧脸很漂亮的女孩儿。那天的聚会,我们围坐在一个小教室里,我和我朋友坐在一起。他坐在我右手边相隔两个人的地方,恰好能望见我和我朋友的侧脸。

当他用吉他弹起《I Hadn't Anyone Till You》时,她靠着椅子扶手,一只手撑着扶手托着腮,目光恍若无神地跑向场中的空地,珍珠耳环吊坠轻轻颤动。不得不说,连我也有些被她所吸引了。

我朋友对他也有些感觉,但仅限于欣赏他的音乐才华。若这才华不能带来任何经济效益,那她的好感也只停留在欣赏阶段而已。他追求她有一年,她从不拒绝他的约会邀请,只是每次约会都会带上我,以表示她愿意保持和他之间的朋友关系,但无更进一步的意愿。我觉得这法子很好,只是有些残忍罢了。

而奇怪的是,他也丝毫没有受伤的样子,依旧持续约我们二人出去。即便是我朋友有了正式交往的男友之后,他还时常单独约我出去。不过那时我们的关系也无任何发展,只是有些共同爱好的朋友而已。我对他的感觉也只停留在欣赏的层面,和我朋友一样。

我朋友倒是有意撮合我二人进一步发展,她说我们一个是火星人,一个是月球人,应该合得来。她这句话我不敢苟同,那时我自觉得和她没有什么差别,尽管我偶尔有些理想主义,但终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如今也是一样。

但他不一样,任谁都能一眼看出,他是跳脱社会的。

后来我们大学毕业,我朋友和男友一同出国深造去了。我留在本地艰难地求职就业,经历了不少坎坷。

他还没毕业便去了另一个城市,去哪里我们都不知道。他没有和我们任何人告别,与任何人都没有联络。了无音讯,就好像从地球上蒸发了一般。我朋友开玩笑地与我说,他也许当真去了火星呢!

消失了两年后,火星人却突然回到了这座城市。我对那天的印象非常深刻,因为那天下着雪,而且是个圣诞节。

究竟是因为圣诞节下着雪,还是他的出现让我印象深刻,我也不清楚。我还记得他是在下午六点给我打的电话,我那时的工作还不大需要加班,正准备收拾东西回家。他打电话来问我是否还记得他。

当然记得,我说。毕竟像他这样特质浓厚的人也不多见,想忘记也不容易。

他又问可否赏光吃个饭。我说好。于是我们便约到从前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从我工作地点去到那边要一个小时,因为路上堵车,我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十五分钟。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到了,还带着行李——一个巨大的旅行背包。

我们一见面,他的第一句话竟是:“看样子这家店的老板换人了!”

他指着演奏池那边。也是,这里从前是有乐队演奏爵士乐来着,现在却请来歌手唱起流行歌曲来了。老实说,学生时代这家店的消费对我们是有些朝纲的。但这是这附近难得的一家会演奏爵士乐的餐厅,而我们又不喝酒,勉强还能承受得起。若早知它换成了流行歌曲便也没什么必要来这里了。

“也不见得,”我说,“也许老板转变了经营方式,你看现在这里人明显比以前多了。”

“那是可惜了,我还想来应征吉他手呢!”

我瞥了一眼,他椅子上鼓鼓囊囊的背包边上还绑有一个黑色包裹,里面应该是吉他,也许还是从前的那一把。

我想我们还是应该聊一下近况,便问:“你这两年都在做什么?”

“支教。旅行。”

“支教?”

“嗯,支教了一年,在大山里。学校组织的,毕业前我报的名。”

“支教一年,然后呢?”

“然后就四处流浪,边打工边旅行。当然主要还是旅行,只是没有钱,需要打工赚钱,毕竟支教那一年没有工资,一点点补贴,没多久便花光了。“

”打工都做些什么呢?“我绕有兴趣地问道。

”什么都有做。家教,酒吧,服务员,工地干活。我有一年支教经验,找个家教也不是难事。只是不适合短期做。有时我在一个城市待上三五天便要跑路,最长不超过两个星期,没有几个人会雇这样的家教老师。有时我会去应征酒吧的吉他手,只是正宗的爵士乐酒吧实在太少,我又不会弹奏别的,很少有这样的机会,所以更多的时间就是在四处打零工。“

”很辛苦吧?“

”是,很辛苦,赚的还少。在我们国家,力气确实太不值钱了。“

”这样半年下来,去过的地方应该有很多了吧?是不是都走遍了呢?“

”全国那么多个城市,怎么可能都走遍了呢?不过想去的地方是都去过了,至少是没留什么遗憾。“

我们一边聊着,我一边观察着他。老实说,刚一见面时我都没有认出他来,若不是他朝我招了招手,又喊出了我的名字。他原先虽也不是那种文弱的男子,但还算清秀。若不是太”不着调“,而我们大学又以务实之风闻名,缺少浪漫情调,他应该会很受女孩子欢迎的。我不知道他大学时代是否当真有追求者,即便有,看到他现在的这副模样,恐怕也是要退避三舍的。他身上哪还有一点知识分子的模样了呢?皮肤晒得黝黑粗糙,下巴上的胡须已有一个星期没有剃过了。身上的羽绒服至少一年没有洗了,有几个地方勾丝开线,我深深地怀疑它是否还具有保暖效果。他把羽绒服脱下来搭在旁边的椅子上,里面的衣服还算干净,不过不是毛衣,而是夏天穿的一件森灰色的短袖T恤。

“你这次回来,是打算安定下来,找一份工作么?”

“也许吧!”他轻描淡写地回应道。

随即服务员开始上菜,我们于是止住了话头。

他后来又问起了我的工作,我的生活,我的当下处境,我觉得他对此并无太大兴趣,只是基于礼节性发问,便也草草应付。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之间丝毫没有那种久别重逢的老友那般亲切而又热情的交谈,反倒像陌生人一般寒暄。一年多的时光仿佛在我们之间滋生出了远比两年时间更久远的隔阂,究竟是哪里发生了变化呢?又或许我们原本就很遥远,只是佯装亲近而已?

毕竟是火星和月球的距离,又或许是火星和地球的距离。

演奏池那边,深情的女歌手退了下去,乐队也偃旗息鼓。我看了一眼手表,时针已指向十点。

“该回去了吧!”我说,“我明天还要上班。你是刚下火车吧?准备去哪里住呢?”

他没有回应我的话,目光望向别处,忽然吟出一首诗来:

沉默在烛光中摇摆

多情的吉他手也懒于叩响沉闷

你是爵士

而我是蓝调

我只会忧伤而已

我吃了一惊,蓦地扭过头去。

“你从哪里看到的?”

“我不告诉你。”

我瞥到他狡黠的一笑,一瞬间万般心绪涌入心头,惊讶,羞愧,难为情,还有些微的愤怒。这其中也许难为情是占了上风的。

我拿起钱包,起身便要走。他深受拽住了我的衣袖。

“你的诗,虽然并不怎么样,但我很喜欢。”

我扭头瞪着他。别两句倒也罢了,他还说“虽然不怎么样“,虽然的确不怎么样,但是……

”真的!我不知读过多少遍,差不多每一首都能背下来,要不要我再背一首给你听听?“

”不用了!”我猛地甩开他的手,又坐回原来的位置上。

“我是爵士,而你是蓝调。但你不会不知道,爵士与蓝调的关系。”

他又把那破棉被一般的羽绒服掀开,从包里取出吉他,又一次弹起了那一首《I Hadn't Anyone Till You》。

那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别人弹起这首曲子,在那以后,我们交往一年多,他没再弹过,没弹过《I Hadn't Anyone Till You》,也没弹过其他爵士乐。

当天晚上我们便决定交往——我至今不觉得这是一个好决定。他很快便找好了工作,用远比我想象中更快的速度,找到了一份符合他专业与学历的体面的工作。胡子剃干净了,头发剪短了,衣服也换新了(用我借给他的钱,不过他很快便还了)。赚了两个月的工资后,他又租了一间非常偏远的一户室。此前他一直在朋友那里打地铺。

他也问过我要不要搬过去同他一起住:“是单间,总比合租方便吧?”

我借口说太远而不去,其实还是没做好同居的思想准备。

总归一句话,他从火星重返地球后,很快便适应了地球的环境。他那时俨然比我还要像一个地球人。

“其实做一个地球人也没什么不好的!”我想象他一般耸耸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