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神仙坡,看日落

我这样坐在草地上,望着远方的村落,不知坐了有多久。宓韶一直睡着——她是真的睡了,而且睡得很香很熟。这时候日头的威力尚未减弱,山坡上只有我二人。一个睡得正酣,被草埋没了;一个呆呆地坐在草丛里,就要化成一尊雕像。

现在是几点?

不知道!

我们出门的时候都没有带着手机。

“无事此静坐”对现代人而言,是难得的享受。日常我们总要被各种各样的杂事搅动着,难得的清闲时光,又要被娱乐所填满。我怀念童年的日子里,每到暑假,常在树荫下或是池塘边静坐,一坐便是一整天,傍晚才回家。我的不合群是打幼时开始的,我的家住在荒野一般的山坡上,方圆两公里再无其他的人家了。我从小便习惯自己跟自己玩,跟昆虫小草玩儿。

再大一点便不喜欢玩儿了,更喜欢发呆。那时的山林,既安静,又嘈杂。除了我母亲喊我回家吃饭的声音,听不到其他人声。但是鸟儿总是在争吵,树叶也常常在彼此低语,夏季的傍晚又有蛙鸣和知了叫。我听不懂他们在谈些什么,感觉是很有意思的样子。

发呆的时候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我自己也说不清楚。脑子一直在转,许许多多的想法念头就在我的脑海里像旋转木马一样打转。等我回过神来,就什么都不剩了。

我在学校的时候也喜欢发呆。上课听讲总发呆,时常被老师点名。小学毕业的同学录上,有人这样写我:”感觉你呆呆的,总是在发呆。”

我永远没有办法做到专心听课,小学初高中是这样,上了大学也是这样。便是工作了以后,开会时我也总在走神。有的同事发现我开会时走神,会后偷偷问我:“你在想些什么?”

“我也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我在想些什么,又或者我什么都没想。

成人之后,最大的感慨就是可发呆的时间变少了,安静的时间也变少了。鲜少听见鸟儿的争吵声,取而代之的是隔壁母子无休止的吵架;每天清晨都有广场舞的乐声从窗子缝隙里偷渡进来,硬闯进我耳中。

找不到一片清静之刻。

笼罩着村落的日光渐趋暖色,日头也没那么烈了。我远远看着有三两个人顺着山坡上来,便叫醒了宓韶。我推了她几下才醒,醒后懵懵懂懂地看了我一眼,似乎都忘记自己身在何处了。

“该吃饭了,肚子饿了!”

宓韶坐起来,甩了甩她那一头已被草枝勾得凌乱的长发。

“现在几点了?”

她把头发捋了捋,把帽子戴上。我看见她右颊被蚊子叮得肿得老高,看样子花露水的功力已经失效了。

我摇摇头:“不知道!我们出来的时候都没带手机呀!”

她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拨掉挂在她身上的杂草。

“管它呢!吃饭去吧!肚子饿了!”

沿着原路下山,来时让我们沾了满鞋子泥的路已经变得干爽了。

宓韶边走边喊:“好饿啊!想吃肉!”

……我们于是去吃了烤羊腿。

将剩余的三分之一的烤羊腿肉打包送回旅店的房间后(我猜宓韶是想就着剩余的那半瓶红酒吃一顿夜宵),我们再次登上神仙坡去看日落。

“神仙坡”这个名字,是我们晚饭的时候,宓韶告诉我的。

“为什么要叫‘神仙坡’呢?会不会真的有神仙出现呢?喂,你有没有想过在你的小说里加入神仙的元素呢……”

……宓韶今天兴奋地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从神仙坡向下望去,村落在黄昏的笼罩下,呈现出独有静谧的神秘感。宓韶像小孩子般开心,欢快地朝着神仙坡的坡顶跑去,中途还嫌我走得慢,催了我几次。最后干脆拉住我的手,牵着我抛向了坡顶。

“看那边,太阳要西垂了!”

朦胧金黄的落日,悬挂在距离河畔仅有数尺的地方。像是被什么东西牵引着,向下坠去,又用了点反抗的力量,坠得缓慢。像是对这个世界恋恋不舍一般。

太阳每天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从地平线升起,又从地平线落下的呢?太阳对它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从不间断从无休息日的工作有过反感和怀疑么?

我们每天起床,吃饭,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日复一日,周而复始,单调乏味的生活,会让人变得麻木。于是我们需要假期,需要节日,需要出行。

太阳是没有假期的。还有比太阳更勤劳的职员了么?

每日,升起,落下,是为了给人间带来光明。

我们的工作又是为了什么呢?

赚钱,养家,吃饭,活着。

活着又是为了什么呢?

太阳还在缓慢下坠,眼看就要贴近河边了。宓韶忽然又拽起我的手说:“我们去那个河边吧!那里应当看的更清楚。”

“可以去么?”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

宓韶丝毫不给我思考的时间,拽着我的手,带着我跑下坡,又向着河岸的方向跑去。路上还有其他人也随着我们的方向走去。通向界河便有一扇铁门,但此刻的铁门敞着。不知是被人破坏了,还是刻意为有人放开了一道门。穿越铁门后,窄窄的莫日格勒河就在我们眼前了。而对岸,就是俄罗斯的疆土了。

落日将它最后的余晖铺满了河面。在我们眼前有两个落日的影,他们如相互吸引般,朝着对方接近。我仿佛望见他们向对方伸出手去,将对方拥在怀中,让彼此的光辉相容。

莫日格勒河的落日

也许太阳也是有伴的,他的伙伴就藏身在水中。水中的也许是另外那半个星球的太阳。他在水中休息地够了,将这个太阳接回家,他便要去另外那半个星球上岗,将日光抛向另外半个星球的人。

我的手仍旧被宓韶牵着。

宓韶仍旧牵着我的手不放。

小学毕业以来,我似乎就没和别人牵过手。男生也罢,女生也罢。

宓韶经历过一场恋爱,经历过一场婚姻。她的婚姻和恋爱皆以失败告终。

我至今没有恋爱过。

宓韶说,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不需要。

我要尝试么?

水上的日头和水中的日头,相拥着,双双而去了。那落了一水的余晖也一点点被带走了。

宓韶和我也缓缓回行。这次不急了,就慢慢地走。

“刚刚跑了好一阵子,感觉肚子都饿了……”宓韶以像是在自言自语,却又恰好能被我听到的声量说。

我笑笑:“我们不是刚刚才吃过饭么?”

“但是跑步很消耗体力呀!我们回去吃夜宵吧……”

果然……

回到房间,迅速洗了个澡。打包下来的烤羊腿还没有凉透,宓韶从箱子里取出那半瓶剩下的红酒,对着我晃了晃:“你想不想去看星星?”

“看星星?”

于是我们乘夜第三次上了神仙坡。

夜晚的草原略有些微凉的气息,可谓清爽十足。宓韶刚刚洗过的头发上还留有的淡淡的香气,我走在她身后。风吹动草丛传出沙沙的声音,和着时起的虫鸣,再无其他声息。

我们在白天坐过的地方再次坐下。身前身后尽是黑暗,只有山坡下村子里的人家和旅店的窗子透出一点光亮。仰头,一片星海。

我们没有带杯子,直接用红酒瓶子来喝红酒。

宓韶喝了两口,便把瓶子递给我,自己啃起羊腿来。

“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真爽!”

我做不到她那般豪放,只微抿了一口,撕了一小条肉,塞进嘴里。

“你知道么?这一趟呼伦贝尔的旅行,我最盼望的就是这一天。看日落,看完日落看星星,说不定明天早晨还可以看到日出……不过我估计我们俩是起不来的。”

“宓韶!”

“嗯?”

“你觉得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呢?”

“嗯……吃饭,喝酒,玩耍,泡妹子,泡汉子,享受……”

“你说的那些,是活着的手段,不是目的吧?”

“现代人不都是这样,混淆手段和目的,才能活的下去么?不然谁都想不明白我们为什么活着?岂不都不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