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呼伦贝尔的第三日,我们是漫步在层层叠叠的白桦林中度过的。
“白桦树,在北方,应是很常见的吧?”
“是吧,但是能形成这般规模的却也少见。”
“南方是没有的,所以这在我看来,还是很富有新鲜感的。”
我们正走到一处专供游人休憩的地方,那里有石桌石椅,还有两个木制秋千。有一处秋千空着,我们便坐在上面,一边荡着秋千,一边小憩。
“你不是北方人么?”我问宓韶,“我们既然是一个初中的,应该是一个地方的人吧?”
宓韶摇了摇头:“不算!那时只是因为我爸爸的工作的原因,去北方呆了两年。我生在南方的沿海城市,我这一生中的多数时间,也是在南方度过的。”
清晨起便下了点小雨,白桦林里湿漉漉的。白桦树细细高高的树干,单看每一株都会有孤独之感,连成一片却形成了特有的旋律感,那一道白在两头绿的中间连成线,蜿蜒连绵起伏,仿佛目之所及皆是白色的音符。
白桦树的树干白得太过耀眼,让人很容易忽视它的叶子。从前拍风景的时候,我最喜欢向上的视角。尽管此刻手中没有相机,我还是习惯性地站在树干边,向上仰视。白桦的叶子是桃心形, 叶子尾巴细细尖尖的。从下向上望,那斑驳的疏影交叠在一起,形成了深浅不一的,很有水墨画的感觉。
宓韶看我这样站了许久,也学我一般从树下向上望。
“可惜今日不是晴天。若有日头,日光从树叶中渗出,那景致应当很好的。”
若是晴天,白桦林许会是另一番景致,少了那一点湿润的潮意带来的忧郁感,白桦树也许会变得明朗可爱。
“如光从斑驳的树影中渗出,我拍过许多那样的相片。”
“是么?好想欣赏一下。”
“不知道还在不在了,我不太喜欢留存相片。多数都是拍过就删掉了!”
白桦林园区里供游人行走的是一条矮矮长长的木质栈道,一侧用麻绳拦住,另一侧却是敞着的。这绳子的设置似乎更具装饰意味,矮矮的,人一脚便可迈过,丝毫不带截断的意味。
丛林的中央设了一座高高的天桥,可能为了方便游人与白桦树亲密接触。我们上了天桥,忽而来了一阵风,吹得极舒适。我们便贴着栏杆站着,赏玩着把白桦林的韵律。
“你有谈过恋爱么?”宓韶忽然问我。
“没有!”
“一次都没有么?”
“没有。”
“没有男孩子追过你么?”
“……没有。”
“女孩子呢?”
我禁不住”噗“地一笑:“没有!”
“真的么?会不会是你没有发觉到呢?仔细想想,有没有人对你表达过好感呢?譬如说,总是找借口与你搭话,明明没有什么必要,却加了你的微信,在无事的时候,也给你发信息问候?”
我的目光落到了一片被风打落的叶子上面,被风卷着在空中打过一个盘旋后,复归尘土。
前一天晚上,我接到同事A发来的信息。他问我呼伦贝尔怎么样,有意思么。我们简单聊了聊。我说有意思,天很蓝,草很绿,牛羊又肥壮又悠闲。他又问我有没有相片,我说没有,相机里有几张。
“手机就能拍呀?为什么不拍呢?”
我回复他:“为什么要拍呢?”
然后聊天到此终止了。
见我没有回话,宓韶也没再追问。
我们走下天桥,沿着栈道,缓缓向着山顶前进。途中路过一个小广场,有个杂耍的在那儿逗猴儿玩儿。又路过一所鹿园,还要二次收门票的。我们绕到路远的后方,发现一只偷跑出来的黑色小鹿。
这小家伙全然不怕人,我们走进了她也不躲,只顾着埋头在草地里四处找吃的。
“这真是小吃货!”
宓韶表示赞同。
“这是头母鹿吧?”
“没有角,看起来是个小姑娘。”
我默默她的头,她伸过脸来嗅嗅我的手,然后低头继续啃草。
告别小鹿后,我们继续向高处走。没多久下起了雨,我们挤在一柄伞下。突如其来的雨驱散了原本喧吵的人群,周围安静地只能听见雨声。在静寂的雨声中,走在湿漉漉的栈道上,别有一种情调。
余下的路程似乎都在爬坡,我们停下来看看指路牌,还有两公里便是山顶了。而我们周围,目光所及之处,已望不见人影。
“要去那里么?”宓韶指了指地图上,山顶的标记。
“当然!”
我用右手撑着雨伞,宓韶用两只手把着我的右臂。因为只有一柄伞,我们靠得很近,近得我能嗅到她脖子上的汗味儿,时而又为风打散了。
雨愈下愈急,落在伞面和栈道上的雨声愈富节奏感。怕扰了这雨声的韵律似的,我们谁都不再说话了。风穿透了我的薄外衣,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宓韶看了看我,笑了笑,把身体向我这边靠了靠。我摸着她的手亦是凉的,想必她的外套也不比我的禁风。
我们于是加快了脚步,试图用热量来驱走寒意。
雨势也渐渐小了。
待我们到了山顶,雨竟停了。一束阳光,穿过斑驳的林叶,落在了宓韶的脸上。我们把伞丢到一边,向下望那一望无际蜿蜒起伏的草原。
“如果有合适的人,尝试一下也未尝不可……”宓韶轻轻地说到,轻得像是在自言自语似的,但是在寂静的山顶却显得格外清晰,“真正尝试过,才有权力去接受或是拒绝。尝试过,才能明白你真正想要什么。”
我们都未动,那束阳光却从宓韶的脸挪到了我的脸上。我闭上眼,静静地感受一会儿阳光的温度,身体也暖和起来。
“走吧!下山吧!”
我们来的时候,是从景区门口坐接驳车坐到了林区,回去依然要坐接驳车回去。下山的路上,游人又多了起来,想是都到可避雨的地方躲了起来,待雨停了继续出来玩耍的。
从白桦林出来后,吃过午饭,我们又赶去下一个地方——敖鲁古雅驯鹿之乡。我遐想中的驯鹿之乡,是牧人像赶牛羊一般驱赶着麋鹿,鹿儿们在草地上悠哉地闲逛吃草。
然而现实中,鹿儿们却是被圈在一个小小的院子里,入口处有人兜售给麋鹿吃的草,二十元一篮。这些鹿大概是与游人们相处久了,丝毫不怕人,胆子壮得很。哪里有篮子装的草,牠就往哪里凑,你若不给,牠还会硬抢。
所谓麋鹿就是传言中四不像的动物,公鹿都生着又长又壮的鹿茸,鹿茸的形态各不相同。毛色呈灰黑,眼睛黑溜溜的,尾巴很短。有两只鹿不知为了什么打了起来,游人立刻退到一边,看他们用巨大的角顶来顶去。据说鹿茸,也就是鹿的角,最大的那个,就是鹿王了。
若非商业化太浓,看看这些鹿还是很有意思的。
这片林地里遍布瘦瘦高高的针叶松,的确有些原始丛林的意味。还留有一些展现原始牧人生活面貌的物事,帐篷,像是祭祀用的木头架子,一些没见过的小花。两只肥肥胖胖的兔子,一只通体漆黑,一只白色带黑纹。
时间充裕,我们便在一个闲置无人的帐篷里坐了坐。司机找了个地方一边抽烟一边等我们。
“夫余人生活起居的地方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想是这里的景致让宓韶对我小说里的人和事又生了一点兴趣。
“不知道。肯定是有住宅的,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建成的!史书中仅记载,他们的城和栅都是圆的。”
“应该不是是木屋吧,东北的气候那么冷!”
“王室和城墙可能是砖砌的,普通的平民可能住不起。说不定是像西北那般,挖个地洞,还可冬暖夏凉呢!”
“夫余族不是游牧民族吧?”
“不是。松花江流域的地理环境不像是适宜游牧的,应当还是农田辅以圈养家畜吧!”
我们就此胡乱聊了聊,等司机抽完一根烟回来,便继续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