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格调,互联网的荒草

我很容易陷入一种对格调的追求,我口中对安妮宝贝的喜爱似乎也与此相关。

我对任意事物的喜爱程度都有一种模糊的对其格调的判定标准,这标准会随着年纪的而变化,但也有其一致性。这标准很难述诸语言,我可以列出数个词汇,但必然未尽其祥,它更多是基于一种感觉。

例如说郭敬明和安妮宝贝的小说里都有小资的倾向,但郭敬明更露骨,因而郭敬明格调更低;安妮宝贝更内敛更细腻,所以安妮的格调更高。但是安妮宝贝只适合20岁的年纪来读,超过便显得格调低了。我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是25岁,所以我对自己并不满意。

高中时代智能手机诞生之前,电脑网络也没有那般普及,使用电脑上网还是一件高端而有格调的事情。那时的IT男还不是IT民工,夹着笔记本电脑去咖啡馆办公还是只能出现在小说里的情节。尤其是在我家那个小镇里,有一台台式机都是新潮,而我家却有一台,这以我家的收入水平而言,其实是蛮奢侈的。只要我能使用两个小时的电脑,哪怕使用画图工具描画都很开心了。

互联网更是一个无比新鲜的世界,那时互联网都是野生的杂草,没有广告,没有精准营销,只是随心所欲地漫游。

我很早就生出了建一个自己网站的想法,在网上四处寻找建站工具,也尝试过许多个。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黑马建站工具”,可以使用它搭建风格清新的个人主页。我至今仍有些怀念那个主页,即便只有一个空架子,并无内容——那时的我虽然写东西,但并没有多少可以放上去的内容。便是在我上大学之后,有更多精力来打理个人站点的初期,也仍旧是形式大于内容。我真正把精力投入到内容上,不过是前几年的事情——在那同时,我也越发对互联网感觉到无聊,以至于反感了。

也许时因为那个时候互联网的门槛高,参与者少,第一代网络作家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水准的——开荒者都是需要有些水准,也带着些许运气。一开始谁也不会想到这东西商业化会后会这么赚钱,但是一样东西商业化之后,便会被资本投入大批量生产。最初的网络作家写作可能都只是基于兴趣,基于兴趣的作品即便不是好的,至少是真诚的,至少不会媚俗。所以早期的网络文学作品都还有些味道,有可玩赏之处的。但那只是昙花一现,只怪互联网发展太快太迅猛,那一股清流很快便消失了。在资本的运作下,网文被大批量生产,套路越来越趋近一致,内容越来越趋近“快”和“爽”,读者也越来越懒于一字一句去阅读,指尖轻滑,一闪而过。大批量的网文写手也只是机械地码字,不需要创作,不需要思考。

如《如果在冬天,一个旅人》那样的情节大概很快便会成为现实,再也不用雇佣大批网络写手来码字,用电脑AI智能合成并可拼凑成一部部商业化小说。但那只是商业化的产物,与文学无关。文学是艺术,艺术必然是不能服从于商业化的。商业化的受众群体是大众,大众是没有鉴赏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