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火车站的麦当劳

火车站麦当劳买了汉堡和奶茶,奶茶太甜,汉堡太油。其实肚子完全不饿,只是到了需要吃东西的时候。到吃饭的时间吃饭,睡觉的时间睡觉,好像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便该吃饭的时候不饿,该睡觉的时候不困也是一样。

奶茶太腻,也许就要扔在这里。“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浪费是种美德”,在高度发达的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呢?

距离火车开动还有两个小时,我坐在并不舒服的椅子上,等着饿感慢慢来袭。

我是从空无一人的街道走来火车站的,能坐车绝不走路对现代人似乎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天经地义的事情太多,要结婚,要工作,要生孩子,还要穿衣服,要瘦不要胖,要美不要丑。

在走进荒凉的街道前,我走在热闹的广场,拥挤的人群,女孩儿很多,女孩儿的男朋友很多。这儿的很多女孩儿又好像一个,一样白而平整的脸,一样粗的眉,一样翘的睫毛,一样红的嘴唇,相似的服饰,毫无个性。有多久没有遇到一个让我一见便心动的女孩儿了?

我喜欢观察女孩子,无论在地铁里,在公交车上,在人来人往的快餐店,还是在吵闹无聊的候车室,我的目光很少会被异性吸引。我会观察从我身边走过的每一个女孩子,观察她们的妆容,服饰,相貌,胸,还有腿。胸不能太大,腿不能太细,妆可画可不画,画便要画到恰到好处,衣服不能太普通,也不要太个性。短裙以上的内容引起无数联想,但不包含性欲,性欲依旧只针对异性。性欲会产生占有欲,连带着便有了嫉妒,贪念。但我对女孩子的喜欢是与任一宗罪都不相关的,就像艺术家欣赏画作艺术品,女人欣赏化妆品服饰一般,这形容也许不太准确,艺术家对艺术品,女人对奢侈品也是有占有欲的。而我没有,丝毫没有。

对于让我心动的女孩儿,我只要远远地看一眼便好。甚至是见过第一面后,不想再见第二面,怕那朦朦胧胧的印象会被抹去。只有一次,我尾随着一个女孩子进了小区,因为那女孩儿的走路姿势实在太好看。本来在地铁上的时候看到她的时候,还没怎么关注,待地铁门缓缓张开,她踏着小坡跟的鞋子走下地铁,我情不自禁地随着她走了下去,随她出了地铁站,直至走进小区。

一进小区大门,她忽然转身,却是给我吓了一跳。

“你也是住这里的么?”

我愣住了三秒,随即摇头道:“不是。这小区环境很好,我想来租房子。”

就着租房子的这个话题,与她攀谈了一阵,觉得无趣,便借口离开了。

几乎我所搭讪过的女孩儿都是如此,单看外表会有心动,一开口却又觉得无趣。便下定决心只远观,不相交,以免幻想破碎。

距离开车还有一个小时零四十分,我勉强把汉堡塞进肚子里,喝了一口好似在糖浆里浸过的奶茶。甜也甜得不干脆,吸进一口,好像舌头浸在脏兮兮黏腻腻的澡堂里。

车站广播响了一次,开往某个我所不知道的城市的火车即将发车。还有多少城市是我所不知道的?几千个?或是几万个?我所知道的能有一百来个吧,叫得上名的,停过站的,或是呆过走过睡过的。

五年间,我在四个城市生活过,去过的城市有六十多个,我总想知道,城市与城市之间有什么不同。走过了六十多个城市才发现,无非是大一点,小一点,脏一点,挤一点,高傲一点,清冷一点。城市与城市间,其实都是一样的。

她走进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到;当我注意到的时候,她已经坐在我身边,隔了一个过道的位置上。这个过道是如此之窄,要很瘦很瘦的女孩子,侧着身子才能走过。

我习惯性地打量起她的面容,衣服,装饰,鞋子,不习惯的是,她竟也一般地打量着我。

女孩儿头发稍稍及肩,纯白的短袖衬衫,米黄色的棉质七分休闲裤,裸露出来的半截小腿隐约瞥见结实平滑的肌肉,鞋子也是米黄色,质地可能是柔软的小羊皮。CK 手表,水手风的编织手链。妆容很淡,没有眼线,没有口红。

乍一眼望上去,并不是特别吸引我的类型。但看得久了,竟隐约看出点味道来,看得很舒服。

两个小姑娘这样紧盯着对方似乎有点奇怪,好在,无人注意。只是这样盯着盯着,便要盯出一场战争来,哪一方先移开眼神,哪一方便要落败。

传说中,男女相互对视60秒便可爱上对方,我们相互盯了足有三分钟了。不知道这对同性是否生效?至少有一方是异性恋的前提下?

这场互盯大战的结果是我失败了。早在发觉到对方也在盯我的时候我就觉得尴尬,之所以不移开目光完全是因为不愿服输。我那奇怪的好胜心自尊心总是会在奇怪的时候蹦出来。

我移开目光,是因为我突然间想到了什么——有什么撞到了我脑子里来。那究竟是什么?是一段记忆,一个人,还是一个什么东西。没等我抓住,它便跑掉了,跑得无影无踪。

这种事情时常发生,忽然间想到什么,又突然间忘掉了。好像什么东西都没有过,但我肯定是有过的。于是我专注于把从我脑子里掠过的那个东西逮住,揪出来,那女孩儿忽然对我开口了。

“你是叶华吧?”

如果不是含了我的名字,这句话也许根本不会顺着我的耳朵进入那个因搜寻不知道什么的东西而挤得满满的脑子里。

于是我被移开的目光又重回到她身上。

她的话使我不得不换了个角度审视起她来。这张脸见过么?有熟悉之感吗?并没有,丝毫没有。

她见我一脸迷茫地发呆,便知我是不识得她的,便道:“我是你初中同学,你不记得了么?”

我用力回想,却只能摇头。

她露出有些遗憾的表情,对此我毫无办法,想不起来就是想不起来。哪怕是初中的同班同学,我能记住名字的也是寥寥无几。

我等着她说出她的名字,我可以回去翻翻同学录。但转念一想,初中的同学录在我三百公里外的老家。

谁知,从她嘴里吐出来的下一句话竟是:“要不要去莫斯科?”

有那么几秒钟,我脑子里对那三个字的反应是一片空白,就好像听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英语单词。

当我终于反应过来她这句话的字面意思的时候,她已经随着车站隐约的广播声,起身,撇下一句:“拜拜!以后常联系!”然后,消失在视野中。

她走之后,我又用了大约五六分钟的时间梳理了一下前一个五六分钟发生的事情。简而言之就是,我被一个看起来蛮顺眼的女孩子搭讪了。

这于我倒是罕见的事情,我对同性或是异性历来都没有吸引力。这或许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只是“莫斯科”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是莫斯科?为什么不是巴黎,不是加尔各答,不是雷克雅未克?

然而全身上下五个口袋外加两张里的总和加起来不足两千块钱的我,哪儿也去不了。

沿着这条线想下去似乎过于疲惫,于是我收拾了行李走出麦当劳,走进火车候车室。

火车不久便发车,排队,验票,上车,找到座位,放好行李,打开古老的mp3,塞上耳机,便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仿佛与现实全无关联的世界。

火车忽然停下的时候,我正在贝加尔湖的湖畔享受微凉的气息,梦里的湖是灰色的。梦里的我知道它是蓝色,进入眼里的无论如何都是灰色。

梦里是永恒的灰色世界。

我睁开眼,摘下耳机,听见车厢里的往来喧嚣。

喧嚣仅持续了一分钟左右,火车开动了,是个小站,写着蓝色站名的站牌缓缓进入眼帘,而后迅速退去。

扶余。

我对历史多多少少有些了解,这个名字对我而言也不算陌生。扶余,也许是夫余,一千五百年前生活在松花江畔的古族,曾经有过一个古老的国家。

在现实世界里,看到属于历史的内容,忽然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在急速行驶的列车上,容不得我做过多的联想,而是迅速沉入梦中。梦的一端是两万公里外的莫斯科,另一端是两千年前的扶余,我在梦里疲劳于一场时间与空间的旅行。